李振金 肥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党组书记。石横镇人。
1944年9月生,大专文化程度,1960年参加工作, 197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1972年在肥城二中任教务员、教师.1972~1984年任肥城县公安局秘书股长.1984~1992年任肥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89一1991年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两次、一等功一次;1992年被泰安市政法委授予模范执法工作者称号,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晋升一级工资. 1990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为该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992年省高院又为该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报请集体一等功. 《法制日报》、《工人日报》、《大众日报》等13家报刊曾对该院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报道。
图为李振金先生2007年被评为泰安当代艺术交流中心主任
图为李振金同志作品入选全国法院书法绘画展览
图为李振金同志在全省政法系统国庆5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展览中获奖!
图为李振金同志获得泰安市法院系统庆祝建党八十周年书画摄影展示书法作品一等奖!
图为李振金同志书法作品
图为李振金同志书法作品
图为李振金同志书法作品